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日期:2013-07-1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10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根据新的形势和我院学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生班集体的教育者、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我院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联系和协调家庭、社会、学院等各种教育力量对学生进行综合教育的桥梁和纽带,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凡我院教师都应经过学生管理工作的锻炼,助教和讲师晋升职称必须担任班主任满三年,且考核合格。
第四条  一名班主任原则上带一个班级。
第五条  班主任在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工处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目标 
(一)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二)班级具有一支求真务实的班、团干部队伍。
(三)班级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较高的道德素养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第七条  班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所分管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贯彻、落实院、系有关学生工作的部署,按时参加系部召开的班主任例会,定期向系部有关领导汇报学生情况,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紧急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二)熟悉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家庭情况、个性特点、学习情况等),准确掌握“重点学生”(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有负面心理情绪的同学)的详细情况,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应有针对性地与每一位同学谈话。
(三)主持每周班会课,认真备课,组织教育内容,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增强法纪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强化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
(四)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成才指导。每个学年初,通过开展学业生涯设计指导活动,结合专业实际,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帮助他们确定或调整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选择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步骤,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五)认真做好学生的业务学习指导、学习过程监控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教工作。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和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部有关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每学期要对学生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注意优秀学生的发展和培养,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关心、帮助和督促,并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切实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不断学习心理方面的知识,学会识别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对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及时向系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老师反映,妥善处理。
(七)关心和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鼓励他们自强不息,在逆境中磨练自己,完成学业。做好学生的奖、贷、助、勤、困、减等资助工作。
(八)针对学生在不同阶段反映出来的各种思想问题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感情上的交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有针对性地做好班级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控相关信息并向系部报告。
(九)对学生进行生活管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自我管理;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督促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十)建立健全团支部、班委会等学生组织,加强对学生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经常参加团支部和班委会组织的活动,指导他们积极开展工作,使之成为班集体真正的核心,带动全班形成团结上进的良好班风。
(十一)做好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以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选推荐工作;学生毕业时做好毕业生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根据需要经常与学生家长以信访、电话等形式进行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情况,争取得到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做好个别有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将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
(十三)协助学院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缴费、学籍登记等工作,负责学生的休学、退学、转学、免修、处分、奖励等初审工作。负责督促班级学生按时交纳学费。
(十四)负责班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指导工作;负责做好毕业生各种资料的收缴工作;负责协助系部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
   (十五)负责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和本班级有关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第八条  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较高的政治素质。班主任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严于律己,做到言传身教,成为学生的楷模;认真探索学生工作规律,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管理能力,全面关心、指导学生成长、成才;在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任务。
(二)良好的师德修养。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班主任工作,平等待人,言行一致,为人师表。认真研究和全面贯彻学校和有关部门对学生工作的部署,积极参加班主任例会,按照程序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班主任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胜任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四)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积极有效地组织管理班级,富有创造性地教育和影响学生,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五)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六)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专科以上文化水平,具备相应条件的党政管理工作人员、教辅人员也可担任班主任。
第九条  班主任的聘用
(一)班主任的确定和聘任。担任班主任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系部党总支和行政考察提名后报学工处审核,并报院行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后方能聘任。
(二)班主任的任期为3-5年,可连任。每学年聘任一次。
(三)班主任任职期间,如遇工作变动或其他情况,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系部研究提出更换班主任意见,学工处审核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更换。
(四)经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负责任、不具备班主任任职条件者,由系部提出解聘意见报学工处审核,学院批准后予以解聘。因班主任工作失职,造成班级出现重大问题的,学院除解聘班主任职务外,还要扣发班主任津贴直至纪律处分。
(五)班主任因故离校超过1个月的,系部应指定他人代理,超过3个月的,应另行选配,不得空缺。
   (六)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学期考核在本系排名为最后3名者不予聘任。
第十条  班主任培训
(一)各系部每学年要适时举办班主任培训班,培训形式根据各系部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培训内容:组织班主任学习高校有关管理规定、班主任工作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聘请专家、学者、有经验的班主任老师讲授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知识和班级工作经验;采取讨论会、经验交流会、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  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一)班主任由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和考核,经考核,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经评审可以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给予警示;对确认不适合做班主任工作的应及时撤免。
(二)班主任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良好的比例不超过40%;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并作为兑现班主任津贴、评选优秀班主任、学院年度工作考核、职称评聘的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工作不符合党、国家及学校的教育目标与要求。
2、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3、因工作疏忽大意,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4、在政治思想或道德作风上出现较严重错误。
    5、得不到所带班级学生的认可,班主任班级工作测评在60分以下。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由系部组织进行,每学年进行一次,各系部评选结果报学工处,经学院审定后,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班主任条件:
1、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学年,班级工作突出,考核在系部考核的前40%名。
2、所带班级原则上没有学生受到行政处分,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和恶性事故发生,且学生测评满意度在80%以上。
3、认真做好班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各主管部门布置的政治学习内容,做到有布置、在检查。
4、能够按时召开班团干部会议,总结、布置班级工作,研究班内建设的重大问题。
5、按时召开班会,总结本班班风、学风建设的情况,及时对违纪学生和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和引导,有无故未召开班会现象者不能评优。
6、了解班级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个人特点,针对不同的情况,经常找学生交心、谈心,每学期至少与一半以上的学生谈过话,每学年与全班每个学生至少谈话一次。
7、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了解寝室文明建设及其情况,每周下寝室至少一次。
8、认真按时完成系部及学工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如综合测评、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党员发展、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9、积极研究学生教育管理方法以及班主任工作方法,有工作经验总结材料或研究论文发表。
第十二条  班主任津贴发放
班主任津贴由考勤津贴、考绩津贴和奖励津贴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津贴:
学院按每月每位班主任100元的标准,将班主任考勤津贴划拨给系部,各系部根据班主任出勤和任务完成情况按月发放。
考勤津贴扣发参考标准:学院、系部要求班主任必须参加的班会课、集会、活动、会议或值班等,缺勤者,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扣除考勤津贴10元;班主任参加的班会课、集会、活动、会议或值班期间秩序混乱或发生严重违纪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考勤津贴20-50元;
(二)考绩津贴:
学院按每月每生3.5元的标准发放考绩津贴,班级不足30人的按照30人进行发放。学生处除将其中的20%留作系部学期考核外,其余均按月直接划拨给系部。
发放标准:每月实发的80%考绩津贴各系部根据班主任月考核成绩分档次发放,因班主任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出现重大事故者,班主任当月考绩津贴为零。学生处留存的20%部分,将按照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分五个档次一次性发放。其中学期考核成绩第一名、第二名发放留存金额的2倍、1.5倍,倒数第二名、第一名发放留存金额的0.5倍、0倍,其他发放留存金额的1倍。
(三)奖励津贴:
学院按学年度统一发放各类奖励津贴:荣获校优秀班主任奖励200元。所带班级荣获省市级文明班级、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等荣誉奖励200元。荣获省、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学生工作论文在校年度论文评比及校以上论文评比获奖者奖励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校外实习班级班主任考核及津贴发放
校外实习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要求参见相关工作制度,经考核合格的,按50元/月/班标准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津贴。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月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版权所有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三环西路 邮编:221006 联系电话:0516-83628047

统一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