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徐州市第六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1-2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906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徐州市第六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徐人才徐人才办[2013]2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第六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范围、条件、办法按照《徐州市第六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执行,市优秀专家年龄要求为196111日后出生,市拔尖人才年龄要求为196811日后出生,获奖时间为20104月到201311月。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徐州市第六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一般不超过2人。

二、选拔程序               

1、各部门于1125号前把推荐人员基本材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包括评选推荐程序和推荐意见等)、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办公室郭士焱处。学校1127号前审议推荐人员材料前确定学校推荐人员。

2、被推荐人登录《彭城英才》网上申报系统(www.pcyc.gov.cn),准确、完整填写有关栏目,上传佐证材料(需为原件扫描或拍照的电子版);

3、学校于1129把申请人材料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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