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1-25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90

 

各系部:

省教育厅201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系部至少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411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五年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911以后出生)。

3.近五年独立讲授过三门及以上本、专科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4.能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1.研究方向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问题。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高水平论著等创新成果。

2.团队带头人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411以后出生)。近五年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具有发明专利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
.团队应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优势学科,具有在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潜力,具备良好的创新研究条件。

4.团队在全省高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在国内具有特色,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

5.团队所有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人数5人左右。

6.高校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系部在教师个人申报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经部门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二)学校在各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推荐对象材料。

四、推荐要求

已入选过青蓝工程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同培养层次。已入选“333工程第三层次和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满且符合条件,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未满但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推荐。

五、材料报送

各系部于2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办公室郭士焱处(63208)。申报材料包括:部门推荐意见,各培养对象推荐表,《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不装订、但要标注页码并附目录)、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原件

 

2014124

 

 

  附件:2014年青蓝申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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